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“恶性肿瘤——轻度”、“恶性肿瘤——重度”或“特定恶性肿瘤——重度”的,保险公司不承担恶性肿瘤——轻度保险金、恶性肿瘤——重度保险金、特定恶性肿瘤——重度保险金、恶性肿瘤——轻度豁免保险费的责任:
(1)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2)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;
(3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(4)遗传性疾病、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。
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 “恶性肿瘤——轻度”、“恶性肿瘤
——重度”或“特定恶性肿瘤——重度”的,合同效力终止,保险公司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。
更多详情见条款。